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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岁算早恋(早恋是多少岁到多少岁)

  若你欣赏一朵花,不是直接摘下独占她的美。爱是守护,不是索取,真正的成熟,除了欣赏花朵芬芳,还会担心她的风吹雨淋,愿意脱下衣衫为其遮蔽。想要相知、相爱去携手到尽头的,背后是要扛起一辈子的担当。

  一、【什么是早恋】

  早恋是指在生理和心理上还未完全成熟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恋爱现象。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同性、或异性感兴趣,痴情和暗恋。通常意义上讲,人们把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男女感情称之为“早恋”。1.年龄在10岁至18岁之间,他们这个时期的恋爱是有盲目性的。2.心智不成熟,分不清爱情与好感的区别。3.在读中小学生,他们没有这个能力来承受接下来的后果。

  早恋产生原因:1.缺乏异性父母关怀的孩子。2.天生多情的孩子。3.父母关系不和睦的孩子。父母关系不和睦,家庭缺少温暖,每天心烦意乱,必须得找人倾诉心中烦闷。4.喜欢盲目模仿跟风的孩子。5.品质败坏的孩子。6.颜值高性格好的孩子。

  二、【切勿轻信承诺】

  男生,你能给别人什么承诺?
14岁女儿早恋,妈妈不但不反对,反而这样说

  女生,你会相信一个十六七岁,靠父母衣食的男孩的承诺吗?

  千万别去轻信照顾你一辈子的鬼话!因为,什么年纪、什么样的人生阶段,就该干什么样的事情,真正会无怨无悔养你的人,除了你亲爹亲妈,只有努力进取的你自己!别为了早恋忘却自己的进取的初心!懒惰成性,贪玩早恋,劣迹斑斑,不学无术的学生,步入社会,养活自己都难!

  三、【早恋可能触碰法律危害】

  若吞噬早恋这个恶果,偷食禁果,若这段未成年的恋爱中,男孩已满十四周岁,女孩未满十四周岁,那么男孩的行为可能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通知(下称性侵指导意见)第十九条第二项“对于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若女孩意外怀孕,私下找不正规的诊所进行人流或堕胎,不但会伤害女孩的身体,严重的话会导致终生不孕不育。给意外怀孕的未成年女孩做人流的不正规的诊所会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若女孩意外怀孕,选择辍学生下孩子,遗弃刚出生的婴儿,该行为将会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如因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致被害人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的;是被害人走投无路而被迫自杀的;屡经教育均拒绝改正,使被害人生活陷入危害境地的;遗弃过程有打骂、虐待等恶劣行为等。

  如果明知自己的遗弃行为很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而故意为之或者放任不管,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很多父母对于“早恋”,就像是谈虎色变,仿佛只要堵住了早恋,孩子就能越走越远。
14岁女儿早恋,妈妈不但不反对,反而这样说

  其实,家长担心孩子早恋,一是怕孩子影响学习,二是怕孩子过早发生性行为,影响身心健康。所以,孩子早恋,家长当然要干预,但是要正面的干预。

  12岁的孩子真的懂早恋吗?

  12岁的孩子正处于一个比较矛盾的时期,这个年龄的他们已经有了对性别的清晰认知,男女交往在他们看来已经不纯粹,反而带有一丝暧昧的色彩。他们对在男女之间设下界限,但同时又向往与异性的交往,所以很难分清爱情和友情,稍微在暧昧的氛围烘托下,就会认为自己的感情就是爱情。

  其实我们很多大人在小学的时候,也遇到过这个问题,比如在我六年级的时候,班里男女泾渭分明,稍微和异性走近一点,就会有其他同学起哄。当时我的同桌是个斯文的小男生,他字写得好,还和我一样喜欢看书,所以我们很有共同语言。当时就有很多同学说我们在谈恋爱,当时我自己也很模糊,甚至也真的觉得自己是喜欢他的,但是因为我比较胆小,不敢早恋,就和他逐渐疏远了。后来,我才知道,那种感情根本不是爱情,而是纯粹的友情,只是当时的氛围,以及旁人的起哄,让我以为那是爱情。

  所以,最好和孩子好好聊聊这个问题,让孩子说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喜欢那个女生,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是在恋爱。说清楚之后,有90%的可能,你会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爱情,而是友情,只是因为对方是异性,所以才蒙上了一层暧昧的色彩。

  认同孩子的情感

  很多家长发现孩子早恋,都会将孩子之间的“关系”成年化定义,这就增强了家长的内心的焦虑和亲子之间的矛盾。

  男孩需要被崇拜,女孩需要被珍爱,爱本就是每个人的天性,我们父母要做的,在教育孩子的过程,应该给孩子足够的爱。不是阻挡爱的发生,而是应该让孩子明白,什么是爱,以及该如何去爱。这是最好的方法,在爱中长大的孩子,他们会有足够的安全感,会对这个世界有明确的判断,不会因为他人点滴的关心就丧失判断能力;在爱中长大的孩子,同样会以满腔的爱来面对这个世界,整个人生都会明媚晴朗。

  早恋既然是青春期孩子的正常现象,是他们对美的追求的一部分,大人们应该理解、宽容。“一刀切”的禁止更会引起孩子的好奇心理。现在青春期孩子们的知识面已经比之十年前二十年前的孩子不知道高出了多少,他们对爱情有深刻的认识对于社会对于家庭是一个积极的现象。

  我们知道,青春期的孩子追求属于自己的真善美的世界。青春期的孩子对异性的身体好奇、对爱情感兴趣属于他们对美追求的一部分,本质上是他们向往美好的生活。

  所以,对待孩子“早恋”,我们首先要认同孩子的情感,让孩子知道,自己的感情是被理解的,而不是“小孩子不懂事”,更不是“不知羞耻”。

  给孩子正确的引导

  首先,家长的态度很重要。要和孩子一起面对这个问题,而不是指责孩子,让孩子觉得自己早恋是罪恶的,是羞耻的,告诉孩子,这是一种正常的少年情怀,也是一种很美好的感情。家长耐心倾听,懂得接纳,孩子才愿意敞开心扉,分享他自己的故事,愿意向家长求助。

  其次,家长的引导很重要。在孩子进入青春期之前,大人们就要明确告诉孩子们即将进入青春期的人生阶段,告诉他们青春期的本质原因及各种表现,比如早恋,在心理上给孩子打好青春期预防针。要让青春期的孩子明白,哪些行为是不可以做的,否则早恋的后果是他们稚嫩的肩膀难以承受之痛。

  告诉孩子,在当下,学习很重要,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真正好的感情,是和对方一起进步,而不是和对方一起退步。同时,让孩子认识到这是互相了解、学习的好机会。如果孩子之间彼此喜欢,最重要的是彼此负责,不做伤害对方的事情,大家可以互相鼓励、共同上进,为了更好的未来都努力奋斗做更好的自己。

  最后,向孩子传递正确性教育知识和恋爱观。孩子慢慢长大,家长要把生理知识教给他们,教育孩子如何面对自己身体发育带来的一些生理现象。例如女生的例假和胸部发育,例如男生的遗精和变声等,让孩子明白这是成长的正常现象,说明自己正在长大。

  同时教育孩子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尊重女生,以及告诉孩子性行为带来的影响,该如对自己和对他人负责。也要告诉孩子,在感情问题上,我们可以拒绝他人,但不要羞辱他人,同时,面对别人的拒绝时,也要明白,别人不爱我,并不代表我是不值得被爱的。

  失恋时,也要明白,人生路上,没有人可以陪自己一辈子,我们总是在和一些人告别,又在和一些人遇见。

  我们处理孩子早恋的实质,是在家长的监护下,让孩子可以安全地掉到一个坑里,而不是将来在家长无法看到的地方,她掉进了再也爬不出来的深渊。所以,当发现孩子早恋时,不要慌张,不要愤怒,这恰好是一个好的教育时机,帮助孩子正确的走过早恋这个阶段,对孩子之后的感情、人生都有积极的意义。
14岁女儿早恋,妈妈不但不反对,反而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