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农历正月二十五,莫言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县东北乡平安庄。莫言属羊(莫言自谓绵羊)。相书上说,属羊人与世无争,喜欢开创,野心勃勃,善良温顺,有同情心,热爱艺术,有想象力和创造力,对喜欢的事情充满热情。性格内向,外柔内刚,做事慎重,个性细密,一生孝顺,吃苦耐劳,喜好神秘,求知欲旺盛,连微不足道的细节都不放过。热爱大自然,有高贵的姿态,若能获得贵人帮扶,必成大业。最合适的职业:作家,画家,舞蹈家,哲学家,艺术家。
我也属羊,我觉得以上所说大体不差。
莫言从小是个孤独的孩子,“能在一窝蚂蚁旁边蹲整整一天,看着那些小东西忙忙碌碌进进出出,脑子里转动着许多稀奇古怪的念头”。他记忆最深有两件事。一是打碎一个热水瓶。当时农村家庭热水瓶可是奢侈品,一般家里用的都是瓦罐。莫言知道闯了弥天大祸,赶紧钻到草垛里,一天没敢出来,直到晚上听见母亲喊他小名,声音温柔,不像打他,才从草垛里钻出来,扑到母亲怀里嚎啕大哭。
再是掉进茅坑差点淹死。一个暴雨很多,骄阳似火的夏天,莫言去茅坑玩耍,不小心掉了进去,喝了一肚子臭水,哇哇大哭。幸亏读高中的大哥正好放假在家写作业,听到他哭,赶紧跑出来跳进厕所把他捞了上来。大哥拿着肥皂,扛着他来到河边,把他按进河水里,全身涂满肥皂,给他搓洗。河水滚烫,肥皂水特别好闻。
海明威说,“孤独的童年是作家的摇篮”。我这段时间读了好多著名作家的传记,包括但不限于鲁迅,周作人,郁达夫,萧红,张爱玲,王小波,贾平凹,史铁生,杜拉斯,余华,陈忠实,路遥等等,发现此言不虚。
我从小就是个孤独的孩子。那时候两部电视剧非常火,一是《再向虎山行》,一是《大侠霍元甲》。我家没电视,我每天不吃饭跑到别人家去看,别人正在吃饭,对我很不待见,但也不好意思撵我(毕竟有大人的情面,抬头不见低头见),我厚着脸皮看完正剧,还想听片尾主题曲,人家就说,演完了,赶紧回去吧。到了第二天,别的小朋友聚在一起嬉笑打闹,我一个人跑到山上发呆,脑补电视里各种稀奇古怪的场景。如果那时候我会写剧本,肯定能弄出一部爆火的续集出来。
莫言家乡水陌纵横,孔子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水乡长大的作家想象力丰富,灵动活泼,比如莫言和苏童;山乡长大的作家厚重深沉,朴实无华,比如路遥和陈忠实。
莫言原名管谟业,是周文王三子管叔姬鲜后裔。莫言哥哥管谟贤说,“管姓历来崇文不尚武,如汉末学问家管宁,易学大师管辂,宋朝著名女画家管道升(赵孟頫夫人)等等,可谓遗泽深远,莫言之所以成为作家,也是祖上遗传”。
三百多年前,高密县北边三百多里的淄川县出过一位大作家,便是写出《聊斋志异》的落第秀才蒲松龄。《聊斋志异》构造了一个虚幻陆离的神魔世界,现实和想象相通,未来和过去相通,人类和鬼狐相通,仙境和世俗相通,是一部名副其实的“魔幻现实主义巨著”。莫言从小听着这些神狐鬼怪的故事长大,耳濡目染,成为他日后创作的源头活水。
1986年,作家阿城回忆,莫言跟他讲过一件真事。他有一年回老家,晚上进村,村前有个芦苇荡,需要卷起裤管涉水而过,不料刚下水里,水里便立起无数小孩,大喊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里归于平静。但是不过河就回不了家,只能再度涉水,可是刚一下去,又立起无数小孩,又大喊吵死了吵死了,只好再度退回岸边。如是再三,他遂在岸边蹲了一夜,天亮方才涉水回家。
多年以后,莫言说,我不记得跟阿城讲过这个故事。
莫言读小学三年级时,班主任被学生们称为“狼老师”,狼老师名如其人,能让调皮的孩子在太阳下曝晒一个小时,美其名曰“晒油”,孩子们差不多都会被晒得晕倒在地。狼老师跟莫言说,真是人不可貌相,你这副气死画匠的模样,竟然还能写出一手好作文。
莫言小学毕业后,没能继续上中学,他先是孤独的一个人放牛牧羊,后来跟着大人一起劳动。12岁这年,他偷吃了队里一个胡萝卜,被哥哥,母亲,父亲轮番毒打,用脚踢,用木棍打,用鞋底抽,用麻绳蘸着盐水抽。这次毒打让莫言一生记忆犹新,后来靠渲染此事一举成名。
我长这么大没被我爸打过,家严说,我也没本事,给不了你什么,只能让你小时候过几天好日子,起码不用挨我的打。但我见过一位儿时伙伴挨打,而且不止一次,也不知什么原因,就被他爹用绳子捆在树上,用树枝狠抽,用鞋底狠抽,用放羊的鞭子狠抽,看得我心惊肉跳。此君长大以后非常孝顺,一有空就大包小包开车回来看他爹,我过年见他,戏问,你忘了小时候你爹把你捆在树上怎么打了。他说,我爹那是为我好。我说,看来老话说得“棍棒底下出孝子”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莫言人生中读到的第一本书是《封神演义》。这套书是邻村一个石匠的。莫言为了读这本书,就去给石匠磨面,磨一上午,看两小时。读书时,石匠的女儿就站在他的身后监督,时间一到,马上收走。村里没有钟表,所谓两小时,全看石匠女儿心情,心情好时间走得慢,心情不好时间走得快。为了让石匠女儿心情好,莫言各种花式献媚,还把邻居家的杏偷了给她吃。
多年以后莫言说,根本没有所谓石匠的女儿,都是他杜撰的。
莫言喜欢看书,他二哥也喜欢看书,还能借到书,但是不给莫言看。有一次他二哥借到一本书,藏在猪圈里,莫言去找书,不小心碰了马蜂窝,嗡的一声几十只马蜂蜇到脸上,莫言顾不上奇痛难忍,抓紧时间就看,看着看着眼睛就睁不开了,头肿的像柳斗,眼睛肿成一条缝。二哥回来,一巴掌差点把莫言搧到猪圈里,大骂,活该。
1973年,莫言成为一名县棉花加工厂的合同工。文章开头说过,属羊人若遇贵人扶持,必成大业。莫言能进棉花厂,全靠在棉花厂当会计的五叔,这位五叔是他人生中第一个贵人。加工棉花时,他当过磅员。不产棉花时,他当保卫员。
1976年,征兵开始,加工厂党支书给老朋友县武装部长写信,说莫言是个人才,到了队伍里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于是莫言顺利拿到了入伍通知书。这位党支书是莫言人生中第二个贵人。莫言后来说,自己能够参军入伍,好比“骆驼穿过针眼”。这句话是耶稣说的,耶稣说,富人想要上天国,好比骆驼穿过针眼一样难。
莫言在部队里除了站岗,就是栽白菜,割麦子,干各种农活。由于写的一手好字,文笔也好,给领导留下了很好的印象,“露脸的机会接二连三出现”,一条阳光大道在他眼前伸展开来。
1978年,莫言开始尝试写作。他本来想写一篇军营小说,可是脑子里涌出来的却都是故乡的情景。故乡的土地,故乡的河流,故乡的植物,海市蜃楼般如浪涛汹涌,故乡的方言土语,从喧哗的海洋深处传来,在他耳边缭绕。
每个作家的创作都有一个母题,这个母题便是他经历的生活。把曾经的生活记录下来,进行润色修饰,便是最好的作品。路遥如此,王小波如此,鲁迅如此,郁达夫如此,海明威如此,几乎所有卓有成就的作家都如此。美国作家托马斯说,“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是自传性的,一个人想要创造出任何具有真实价值的东西,就必须使用自己生活中的素材和经历”。
莫言大约七八岁开始阅读鲁迅,后来买了一套精装《鲁迅全集》,前后看了不下十次,一下找到了创作的源头活水。鲁迅绝大多数作品都是以故乡鲁镇为背景写出来的,无论是孔乙己,阿Q,闰土,祥林嫂,还是长妈妈,他的师父等等,都是活生生的人物,基本可以一一对号入座(关于这些人物的解析大家可以看看周作人写的《鲁迅作品里的人物》)。
除了鲁迅,另一位依靠写作故乡成名的作家毫无疑问便是沈从文。沈从文把故乡湘西写的唯美诗意,仿佛世外桃源。他跟鲁迅不同的是,鲁迅在批判故乡,爱之愈深,恨之愈切,沈从文却在美化故乡,虚构了一个乌托邦的故乡。两相比较,莫言更接近鲁迅,他对故乡也是爱恨交加。
莫言后来经常发自肺腑的感慨鲁迅之伟大:鲁迅40岁方才开始写作,仅仅写了十几年,期间杂事缠身,却写了那么多作品,不论小说,散文,诗词,杂文,都是顶尖水平。鲁迅是真正的文学天才,他的成就宛若巍巍高山,令人仰止叹服。
1984年,莫言成功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从此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莫言在学校再次遇上贵人,便是系主任徐老师。徐老师看了莫言的作品说,“这个学生即使文化课不及格,我们也要录取”。
在学校里,莫言读到了“魔幻现实主义鼻祖”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百年孤独》。
莫言后来回忆大学生活:“我们白天听课,晚上写作。四个人一间宿舍,宿舍里拉起帷幔。写到半夜饿了,就用热得快烧水煮方便面吃。已到深夜两点,文学系还是灯火通明”。莫言宿舍号称“造币车间”,室友们每天疯狂造币,莫言则是头号造币机,一晚上能写三篇小说。
有一天莫言迷迷糊糊梦见一块红萝卜地,一个手持鱼叉丰满娇艳一身红衣的姑娘叉起一个红萝卜,在阳光下金光闪闪。第二天去食堂的路上,他跟同学说,我要写一部关于红萝卜的小说。写完拿给徐老师看,名字叫作《金色的胡萝卜》,徐老师改成《透明的胡萝卜》。
这篇小说让莫言一举成名。莫言后来说,一个作家一辈子可能写几十本书,塑造几百个人物,但是几十本书只不过是一本书的种种翻版,几百个人物只不过是一个人物的种种化身。几十本书合成一本书便是作家的自传,几百个人物合成一个人物便是作家的自我。如果硬要我从自己书里抽出一个人物,这个人物便是《透明的胡萝卜》里面没有姓名的黑孩子。
在这篇小说里,莫言深沉细致地再现了少年时被父亲母亲哥哥轮番上阵毒打的真实事件,“这段悲痛经历对莫言造成的巨大伤害,即使在书中也难以释怀”。
莫言早期作品充满暴力,和余华一样,“都迷上了暴力”。我在上一篇写余华时提过,这种“暴力美学”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一种潮流和趋势,金庸,古龙,北野武,吴宇森,英雄本色,古惑仔等等,都把暴力这种“人性之恶”用美学的形式演绎出来,激起人们内心的潜藏欲望。所以莫言写暴力只是追随了当时潮流而已。
1984年冬天,大雪纷飞,莫言读了福克纳的小说,如梦初醒。“原来小说可以这么胡说八道去写,原来农村里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写成小说,原来一个作家不仅可以虚构人物,虚构情节,还能虚构地理”。“从此我再也不用为找不到写的东西而发愁,而是要为写不过来而发愁了。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我正在写一篇小说的时候,许多新的构思就像狗一样在我身后大喊大叫”。
1986年,莫言再次写出成名作《红高粱》。论者都说《红高粱》受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影响,或者说直接模仿了《百年孤独》,两本书开头极其相似(我没看过两本书其中任何一本,所以不能说出更多相似之处来,希望看过的读者指正)。莫言多次在各种场合驳斥了这种错误说法。莫言说,我是先写《红高粱》,后才看到《百年孤独》的,言外之意,他们“英雄所见略同”。但是后来他又说,在写作《红高粱》之前已经看过《百年孤独》,“读了一页便激动地站起来,像只野兽一样在房里转来转去,心中充满遗憾,恨不得早生二十年”。
这年盛夏的一个中午,烈日炎炎,莫言正在宿舍奋笔疾书,一个身穿破汗衫,剃着光头,脸黑如炭,手提一只凉鞋的中年汉子找到了他,此人自称张艺谋,想当导演,想拍莫言的《红高粱》。张艺谋当时是个小有名气的摄影师,演过几部电影,不温不火。莫言跟他谈了不到十分钟,莫言说,你随便拍,想怎么改怎么改,拍好了是你张艺谋的光荣,拍砸了也不是我莫言的耻辱。
《红高粱》因为张艺谋,姜文和巩俐而火遍全球,大街小巷吼着一首歌: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哇,往前走,莫回呀头。歌声粗犷而强悍。
1994年,莫言母亲去世,写了《丰乳肥臀》,作为对母亲的纪念,这本书让他挣了在当时来说可谓巨款:十万元。莫言说,《丰乳肥臀》是“我的文学殿堂里一块最沉重的基石,一旦抽掉这块基石,整座殿堂就会轰然倒塌”。
2012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委员会授奖词如此写道:“他从故乡的原始经验出发,抵达中国人精神世界的隐秘腹地。他笔下的欢乐和苦难,说出了对大地和故土的深情感念。他将现实和幻想,历史和社会结合在一起,令人联想起福克纳和马尔克斯的融合,并且在中国传统文学和口头文学中找到了一个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