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电影或者电视剧时,常会看到一种桥段:男主出手救了女主,女主便认为自己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来报答男主的救命之恩了。
通常来说,这种做法在影视剧作、文学作品里似乎并没什么,但放在现实来看却大有问题。
爱情是需要双方心意相通、志同道合,然后互生情愫,最后才能产生的。
在古代的时候,以身相许本质上只是一个女子在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情况下,自己许下的承诺。
这种承诺许下的是一生相伴,不求名分,也不渴望对方能平等对待自己,因而就不见得能得到幸福。
也就是说,从做好“以身相许”来报恩的准备开始,这段关系便是建立在不平等基础上的。
而真正的爱情,自然是建立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才能获得的。
这种类似的情况,在当今时代被网络上称为“报答式恋爱”。
因为对方喜欢自己,也为自己付出了不少,所以出于良心自己也要喜欢一下对方,以报答对方对自己的付出。
然而这种恋爱方式,大概率都不会有太幸福的结局。
之所以这么说,归结起来有两大主要原因。
01:感恩,不等于爱情。
我们从小到大就被教育,一定要心怀感恩之心,面对他人对自己的好,一定要加倍给予回报。
但在爱情里,如果只是因为感动或者感恩,就要跟对方谈恋爱,那么你们之间的感情是不纯粹的。
最终在你内心深处觉得已经回报得够多了时,感情就会变淡,最终你以为的爱情便会消失。
《诗经·卫风·木瓜》中有句诗:“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你送我木桃,我回赠以琼瑶,并非是为了报答你对我的好,而是希望你能明白:我对你的爱慕,就像我回赠的美玉一样,是纯洁无瑕的,希望你能接纳我的爱意,与我永世修好。
事实上,这是一首情诗。
诗中所表达的观点,不是说你对我好,出于良心我要喜欢你一下以作回报。而是在表达,我们之间互赠信物以定情,渴望永世修好、共赴爱河之意。
如果你内心其实并不喜欢对方,那么就不要因为感恩而愧疚,更不要出于良心才与对方恋爱。
真切的爱情,应该是纯粹的,不被外界所干扰的,不受任何因素而影响的。
如果你跟对方谈恋爱是出于某种目的或者因素,那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爱情。
比如那些因为对方有钱而跟对方恋爱的人,或者那些因为对方长得好看而同意交往的人,其目的本质上就不是在追求爱情。
我们理应有一颗感恩的心,但爱情里不应该“以身相许”来报答。
否则那些被很多人喜欢的明星,难道他们每一个粉丝都要去用这种方式来“报答”吗?
报答式恋爱,看似是一种“报答”,实则是对感情的不负责任。
一个对自己感情都不重视的人,如何能得到真爱呢?
02:报答,本身就不平等。
还是回到“以身相许”的问题上来。
在艺术创作中,以身相许被蒙上了一层“浪漫”、“真挚”的伪装,似乎只要女主以身相许了,男主就会被女主这种慷慨义举所打动,然后两人过上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
然而我们站在实际的角度来考虑,万一女主长得不好看,也不贤惠,甚至还有不少不良嗜好。那么男主会接受女主的“以身相许”么?
风萧萧兮易水寒,以身一许不复还。
当一个人内心是以“报答”的方式来跟对方谈恋爱时,你们之间从开始就已经不平等了。
甚至在对方眼里,你这种“报答式”的恋爱方式,还有点轻率的意味在里面。
我追求你,是因为我爱你。而你答应我,却不是因为你也爱我。那么我们之间便根本不存在爱情一说。
或者换一种说法,我对你好是基于我对你的爱,而你对我的好是基于你想报答我。那么我是在甘愿为了你而付出,而你却是为了让自己良心过得去而回报。
从这个角度来看,以报答的心态来对待爱情的人,其实是极其自私的。
在这种不平等的相处模式下,两人之间基本上谈不上幸福美满。
所以当遇到某个人对自己很好,但自己确实不能对对方产生情愫时,要勇敢拒绝。千万不要为了报答对方的好,而伤害了对方,也伤害了自己。
我经常说一句话:只有一方付出的感情,是不能维系爱情长久发展下去的。
报答式的恋爱,实际上不过是一厢情愿的误会罢了,这种感情是极其脆弱,也难以走到最后的。
“好人卡”虽然被网友们调侃,但不得不说,发“好人卡”也是一种不错的拒绝方式。
结语:别总是心太软。
想起了任贤齐的《心太软》。
“多余的牺牲,他不懂心疼。你应该不会只想做个好人。”
这首歌虽然旋律简单,但歌词中却唱出了我们常见的一种“鸡肋”爱情观:对于已经绝望的爱情,得之无望,弃之不忍。
任何人都应该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既没有必要为了一个对自己没感情的人穷追猛打,也不必为了报答一个人对自己的好而轻易答应对方的追求。
爱情理应是自由的,是两个人坦诚相待、相互平等、共同拥有的。
报答式的恋爱,终究是一种扭曲的“假象爱情”,既无法长久维系,也难以让双方幸福甜蜜。
所以,别总是心太软。该果断拒绝时,就拒绝;该果断放弃时,别留恋。
有时候,你因为心软不忍心伤害对方而勉强跟对方谈恋爱,其实是更深层次的伤害。
“不是你的,就别再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