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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普通话推普周宣传标语

1、正确处理普通话与汉语方言的关系,坚持社会语言生活主体化与多样化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使公民普遍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另一方面尊重方言的使用价值和文化价值。推广普通话不是消灭方言,是使公民在使用方言的同时也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并在正式场合和公共交际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

2、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86年国家把推广普通话列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首要任务,1992年确定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在强化政府行为,扩大普及范围,提高全民普通话应用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随着教育的逐步普及和教育手段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广播电视等有声传媒的迅速普及,以及范围越来越广的人员流动,掌握普通话的人越来越多,在全民范围内普及普通话和提高普通话应用水平已经具备了现实基础。

4、普通话是以北方语言为准,结合汉字标准发音而推行的中国标准官方语言。

5、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是“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

6、推普,是推广普通话的简称。推广普通话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由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普通话是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7、各民族语言平等共存,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教学的学校开设的汉语课程应当教授普通话,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需要使用汉语的场合要使用普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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